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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歲的王先生因患梅毒不得不從家中搬出獨自居住。王老先生認為,他的病是在醫院輸了不幹淨的血。但是,醫院卻說老先生是帶病入院的。經過兩年的訴訟,記者昨天從市一中院獲悉,法院認為醫院沒有拿出老先生帶病入院的證據,終審判決醫院賠償王老先生10萬元。
■蹊蹺:古稀貧血患者被診斷患性病
3月28日,王老先生在拿到判決書的一瞬,長舒一口氣。這份判決書不僅給了王先生經濟上的補償,也還給了王先生的清白。因為住院期間被醫生告知患有性病,王老先生已經與家人誤會很深了。法官經調查得知,原告已經從家中搬出,獨自居住。
今年71歲高齡的王先生因貧血于2005年4月住進了醫院。他說,醫院當日對他進行了抽血化驗後,第二天為他輸血400毫升。4月11日下午,醫生突然告知他,他患有梅毒,要求其立即出院。
王先生認為,自己得病是在醫院輸血時造成的。他從2006年開始與醫院打官司,索賠30萬餘元。
但是,醫院卻否認了王先生的說法,拒絕賠償。醫院的代理人說,王先生是帶病入院的。2005年4月1日,王先生入院治療貧血,醫院準備給他輸血。當天,醫院給王先生抽了血,4月4日上午,這份血樣被送進了免疫室進行化驗,結果是王先生的病毒抗體為陽性。也就是說,王先生是梅毒患者。為了慎重起見,醫院又連續為王先生進行了兩次化驗,結果與第一次一致。
醫院與病人商量到傳染科會診,但是王先生並不同意,而且特別要求醫院保密。為了保護王先生的隱私,醫院只在病歷上寫著梅毒,沒有在診斷證明中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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