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妊娠不足28週、胎兒體重不足1000g 而終止的者,稱為流產(abortion)。流產分自然流產和人工流產,自然流產包括:先兆流產、難免流產不全流產、完全流產;自然流產連續發生三次或以上者,稱習慣性流產。先兆流產,指妊娠可繼續進行,也可因病情發展而造成難免流產;難免流產,指流產已不可避免,一般均由先兆流產發展而來;不全流產,指妊娠產物已部分排出體外,尚有部分殘留于宮腔內,均由難免流產發展而來。
流產的原因較多,主要有以下幾方面:
1、 遺傳基因缺陷 自然流產尤其是早期流產時,染色體異常的胚胎佔相當比例。
2、 外因不良因素 影響生殖功能的外界不良因素很多,可以直接或間接對胚胎或胎兒造成損害。可能發生流產的有害物質有化學物質(如鎘、鉛、有機汞、DDT及吸煙等)和物理因素(如放射性物質、噪音及高溫等)
3、 母體因素
(1) 全身性疾病:妊娠期急性病,高熱可引起子宮收縮而致流產;細菌毒素或病毒通過胎盤進入胎兒血循環,使胎兒死亡而發生流產。
(2) 生殖器官疾病;孕婦因子宮畸形(如雙角子宮、縱隔子宮及子宮發育不良等)、盆腔腫瘤(如子宮肌瘤等,均可影響胎兒的生長發育而導致流產。
(3) 內分泌功能失調:黃體功能不足往往影響蛻膜、胎盤而發生流產 。甲狀腺功能低下者,也可能因胚胎發育不良而流產。
(4) 創傷:妊娠期特別是妊娠早期時行腹部手術或妊娠中期外傷,可刺激子宮收縮而引起流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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