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醉告知是手術告知的一部分,但不能替代手術告知。如何進行手術告知,各地的做法不同,每個醫生有自己的習慣。我的體會是,手術告知不僅要依法進行,要符合醫學科學規律,還應該合乎情理。
《病歷書寫基本規範》第25條要求,同意進行檢查、治療的醫學文書,應由患者本人簽署,這也是國際慣例。
但在實施過程中會遇到一些問題,如談話可能增加患者的心理負擔,癌症患者暫時不能如實告知病情等。
根據我國的習慣,手術告知一般應先征求患者家屬的意見,如其同意告知患者,醫生再和患者及家屬一起談,否則應讓患者簽署委託書,由其子女代行知情同意,而且應盡可能讓患者所有的親屬到場,避免出現“我作不了主,要等某某來”等問題。
手術告知須客觀介紹病情、診斷、各種治療方案、手術風險、應對措施及可能發生的費用等,讓患者和家屬自主作出選擇。同時還應告知醫學存在很多因素不可預知,對意外風險需醫患共同協商解決。
除此之外,手術告知做到合乎情理也很必要。一個優秀的醫生,應學會將沉悶的告知變為輕鬆的交談。要採用和善的語言,讓病人感到談話很平等,避免產生對立情緒。可以結合生活舉例解釋醫學道理,如進行膽結石術前告知,患方常常會問:“石頭能不能掉出來?”我就用氣球來打比方,“氣球是頸部向下的,而膽囊是一個頸部向上的氣球,你說石頭可以自行掉出來嗎?”這樣患者容易理解,無形中增進了親和力。除此之外,醫生要嘗試換位思考,和患者談話要喜歡說:“如果患者是我的親人,我會怎麼做”,“如果你是醫生,你會冒這個風險嗎?”這些話可增加患者的信任感,自覺配合治療。
一次術前告知,應該成為一次法律手續的履行、一次科普教育及一次醫患溝通。一次好的術前談話,應該達到建立醫患信任,增加醫患了解,減少醫療糾紛,利于患者康復的效果。(作者:紀光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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