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今年1月市屬醫院試點實施新版醫療責任險,並成立調解醫療糾紛的“第三方”機構後,昨天,記者從市衛生局獲悉,本月底前,全市二級以上醫院都將參加醫療責任保險,參加醫療責任保險將作為平安醫院創建和評價標準之一。
據介紹,二級以上醫療機構可參照市屬醫院試點工作經驗,確定承保單位。市醫院管理中心在試點過程中,招標確定了陽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無錫中心支公司作為承保單位,各有關醫院可參考並自願投保,市衛生局不再另行組織招標。江陰市、宜興市可自行選擇,確定方案。規定二級以上醫療機構應參加醫療責任保險,其他醫療機構願意也可以參加。
市屬醫院實施新版醫療責任險已有大半年時間,雖然糾紛數量尚未減少,但不少醫院都感到解決醫療糾紛難度減輕了不少。當醫院發生醫療糾紛後,新成立的和諧醫療糾紛調解中心的工作人員都要趕赴第一現場,處理糾紛。經過調解,多數醫療糾紛都得到較好解決,甚至還得到了患者的發自內心的感激。糾紛協調完畢,如果糾紛的確是因院方過錯造成,則將由保險公司負責賠償,至今保險公司已賠付了多起醫療糾紛。
陽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無錫中心支公司有關人士表示,大半年的運作表明,承保醫療責任險對保險公司來說壓力很大。從一些賠付案例來說,主要存在著沒有明確賠償金額細則,雖可參照醫療事故處理條例及相關法規執行,但在賠償金額一塊需要很好斟酌,賠高了,對保險公司不利,賠低了,患者有意見。不過,通過大半年在醫療責任險工作經驗的積累,還是很有信心把這個保險行業的“燙手山芋”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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