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場原本被稱為“小手術”的眼部手術,導致市民楊女士右眼無法正常睜眼、閉眼,經鑑定為7級傷殘,氣憤的楊女士將為她手術的醫院告上法庭。記者昨天了解到,青島市南法院判決醫院賠償楊女士各項損失13萬餘元,但醫院方面已提出上訴。
容貌受損後狀告醫院
楊女士雙眼瞼腫脹多年,2000年6月經醫院診斷為“眶脂肪脫垂”,需要手術治療。“大夫當時稱是小手術。”楊女士說她在術後換藥時,發現自己右眼上瞼抬不起來,連簡單的睜眼、閉眼都無法完成。楊女士認為醫院草率行事,導致自己容貌受損,將醫院起訴至市南法院,要求獲賠各項經濟損失近20萬元。
法官審理此案時,醫院的辯護律師稱:楊女士的損失屬于少見、嚴重、難以避免的並發症,並非手術不當造成,醫院已多次建議楊女士手術矯正,但楊女士都沒有採納。
司法鑑定醫院擔責任
據記者了解,在本案重新審理期間,司法鑑定科學技術研究所司法鑑定中心出具鑑定書,認為醫院在對楊女士的診斷和治療上均存在醫療過失行為,且與楊女士術後右眼上瞼下垂等不良後果存在著因果關系,根據法醫臨床學鑑定的有關理論,分析醫院的過失行為是楊女士醫療後果的主要原因,需要負75%左右的責任。
不服判決醫院提上訴
市南法院根據鑑定結論,判處醫院賠償楊女士各項經濟損失13萬餘元。目前醫院不服判決已經提出上訴。昨晚,記者聯系為楊女士代理此案的琴島律師事務所孫律師,他表示目前楊女士的右眼在抬眼看人時仍十分困難,因為眼皮活動困難,對容貌也產生很大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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