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認真履行監督職責,放縱他人非法行醫。12月3日,孔令和、王志浩經浙江省寧波市寧海縣檢察院提起公訴後,因玩忽職守罪被寧海法院一審判處免于刑事處分。
2003年1月28日,在寧海縣長街中心衛生院任職的孔令和、王志浩被聘任為鎮鄉衛生監督員,負責組織長街鎮內的經常性衛生監督檢查。2002年年底,無行醫資格的王某(已被寧海縣人民法院以非法行醫罪判處有期徒刑6年)經由長街中心衛生院職員謝某撮合,盤下長街鎮城塘村衛生室,遂在該衛生室持續非法行醫。孔令和、王志浩于2003年上半年即得知此事,但兩人徇個人私情,既沒有對王某的非法行醫行為進行調查取證,也沒有按規定向寧海縣衛生監督所報告及提出處理和處罰意見,放任王某長期在長街鎮城塘村非法行醫,以致在2006年5月21日,發生王某對患者違規超劑量注射林可霉素致患者死亡的重大醫療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