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但同時,我們也需要看到,這種“家庭醫生”服務制度雖好,但如果沒有其他系統、配套的措施跟進,只怕也將難以落到實處。實際上,此前像四川成都等一些城市,曾推出過類似的“家庭醫生”服務制度。但近日有媒體記者在跟隨“家庭醫生”上門服務時卻發現,“家庭醫生”的上門成功率還不到20%,因為目前很多社區的居民還不能接受。
出現這種情況,其實不能責怪居民,也不能責怪“家庭醫生”。要知道,如今確實有那麼一些人,經常打著免費服務的旗號上門推銷,甚至有人以此入戶搶劫。在已存在類似案例的現實格局面前,也就難免會讓居民對所有上門服務人員持一種天然的懷疑、抵制態度。這就不僅需要有關方面進一步加大宣傳力度,建立與加強“家庭醫生”與社區居民之間的私人溝通與交流,使更多的社區居民逐漸消除不必要的疑慮;也需要廣大居民自身逐漸轉變以往那種動不動就拒社區小醫院于千裡之外的消極心態。
同時,相對更為關鍵與迫切的,應該還是針對“家庭醫生”服務制度在實施與推廣的過程中可能會存在與出現的問題,作出一個系統、合理的制度性安排。比如現實生活中可能會出現一些居民突發疾病,本來應迅速送往大醫院,但卻因為先叫了“家庭醫生”而耽誤了救治時機的情況。而在當前醫患關系相對較為緊張,醫療糾紛相對較為集中的社會背景下,如何科學界定各方責任,更多地讓“家庭醫生”放手看病,顯然需要一個盡可能細化與科學的制度支持。比如,如何才能更為有效地減少與避免“家庭醫生”在上門服務時,因為費用結算、治療方案等原因與患者或其家屬發生語言或肢體衝突等問題,同樣也需要有一個系統、透明與嚴格的制度規範。
實際上,只有更多地對“家庭醫生”的來源、職業素質與職業道德等各方面的具體情況作出盡可能嚴格與細致的制度化規範,才能有效減少和消除各種不必要的糾紛與矛盾,也才能使“家庭醫生”這一有著諸多積極現實意義的創新型制度真正叫好又叫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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