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前日上午,女患者程某再次來到福建醫科大學附屬第二醫院,醫院根據她提供的單據和醫療卡調查,確認廖醫生開過“復方丹參片”,並稱該藥不會影響程某的身體,且對治療有益。
30歲的江西人程某到二院看婦科病,服藥後全身開始發癢,去醫院復診時發現,所服藥品中有主治心血管病的“復方丹參片”,當時醫生否認開過此藥,院方也表示要調查(詳見本報26日A6版報道)。
前日上午10時許,程某被帶到二院皮膚科檢查。“根據檢查結果,她身體發癢與那瓶藥沒什麼關系,可能是另一種治療婦科病的消炎藥引起的,這種消炎藥國家沒有要求一定要皮試後才能使用,但臨床中還是有極少數人會發生過敏或不適。”受院方委託,二院醫務科週醫生稱,他們已讓程某暫停使用所有藥品,以進一步觀察。
週醫生還說,復方丹參片並不只用于心血管類的疾病,還具備消炎和活血化瘀功效,雖然治婦科病不一定要開此藥。同時週醫生表示,此藥確實是廖醫生所開,但對程某的病具有治療作用,因此並不能算開錯藥,而廖醫生當初否認開過此藥,可能是因為年齡大忘了。
對于這樣的結果,程某夫婦表示不能接受,昨日上午,程某自己到泉州市第一醫院皮膚科檢查。“醫生說要觀察一段時間,才能知道發癢的原因是什麼。”程某說,一院的醫生也無法馬上看出發癢是否由藥物引起的。
對于此事,鯉城區衛生局醫政科陳科長表示,患者如果還存在疑慮,可以到醫政科投訴,他們將根據患者提供的證據調查並協調解決。如若雙方不接受協調,可走正規程序,向市衛生局醫學會提起醫療事故鑑定,看這一事件是否屬醫療事故,若不是醫療事故,將調查院方是否在該事件中存在過失。
而說到患者質疑用藥的問題,陳科長稱,現在很多藥都是“廣譜藥”,也就是說,除了主治功能外,對同一類細菌或病因引起的不同症狀,也具備一定的治療作用。而衛生部發布的《處方管理辦法》中,只明確處方藥的用量,用什麼藥並沒有明確規定,“除非像開重復藥、過期藥或內外用藥互混,這類非常明顯的失誤,否則鑑定起來有一定難度”。
□編後
拿什麼相信你我的醫生
醫生先是否認開過“復方丹參片”,後又說開過,原因可能是年齡大忘了。
這話聽得讓人心驚:拿什麼相信你,我的醫生。
醫生肩負著救死扶傷的使命。如果手術時忘了棉紗,如果開藥時忘了叮囑,如果……
不應有那麼多的“如果”,也不希望手握著患者生命的醫生,說“我忘了”。
醫生“忘記”,忘的不是患者的病情,而是忘卻了你手中患者的生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