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寧波市衛生事業發展迅速,但醫療糾紛有增加之勢。目前,我國尚沒有專門的醫療糾紛預防與處置辦法,一旦發生醫患衝突,雙方往往直接面對,矛盾升級難以避免。醫患衝突能否實現“軟著陸”?《寧波市醫療糾紛預防與處置暫行辦法(草案)》(以下簡稱辦法)日前出台,將于明年3月1日起施行。《辦法》明確將通過建立醫患溝通制度、引進第三方調解機制、實行醫療事故責任保險等一系列措施,為寧波市的醫患糾紛設置一個“緩衝區”,通過預防、調解、理賠等手段逐步引導醫患糾紛在法律框架下化解。
現狀:醫療糾紛3年賠5000多萬
辦法:引入醫療事故責任保險
前幾天,寧波市一家市級醫院遭遇患者家屬200萬元的高額索賠,原因是一名患“宮頸癌”的婦女出現了肺部纖維化,家屬認為是醫院給患者實行化療不當造成的。這還不是最高的醫患糾紛索賠。
寧波市衛生局醫政與中醫處副處長柯春海告訴記者,發生重大醫療糾紛之後,患方索賠的數額盲目攀高,受社會各方面因素影響,患方賠償的期望值越來越高,動輒提出幾十萬元、甚至上百萬元的索賠數額的案例越來越多。另有幾例醫療糾紛病人長期佔據病房,醫療費用已超過100萬元。今年10月,一家市級醫院發生病人死亡的醫療糾紛,患方提出了賠償588萬元的要求;慈溪市一件醫療糾紛,患方向法院提出索賠500萬元的訴訟請求。
據寧波市衛生部門統計,自2004年1月至2006年底,寧波市衛生部門及醫療機構共受理醫療糾紛投訴3763件,其中重大醫療糾紛1419起。在糾紛數量逐年上升的同時,賠償金額越來越大,近3年重大醫療糾紛賠款累計達到5472.97萬元。醫務人員被打、醫院被砸事件不斷發生,不僅幹擾了正常的醫療秩序,也影響了社會的和諧穩定。
寧波市政協委員胡錫浩和寧波市衛生局政策法規處副處長鄔駿躍都參與過醫療責任保險的調研。
胡錫浩告訴記者,公立醫院如此賠錢,損害的還是公眾利益。像寧波大市,每年上千萬元的賠償款本來應該用在更好地為患者服務和醫療上。引進醫療事故責任保險,是一種創新的做法。《辦法》規定,承擔醫療責任保險的保險機構應當設立醫療糾紛理賠部門,接受醫療機構委託,參加處理醫療糾紛。醫療糾紛發生後,雙方可以協商解決糾紛理賠事項,賠償金額在1萬元以上的,參加醫療責任保險的醫療機構應當委託保險機構參加。
鄔駿躍說,醫療責任保險在化解醫療風險,保障醫患雙方合法權益方面,具有積極作用。通過組建醫療糾紛處理中心,可以形成醫療糾紛院外調出機制,有助于合理分散醫療風險和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現狀:醫患溝通缺乏糾紛不斷
辦法:建立醫患溝通預防機制
這是發生在寧波的一個例子:一個患者投訴一醫生,說那位醫生“在整個接診過程中,沒有抬頭好好看我一眼,居然就把處方開出來了”。院方查看病歷,發現醫生記錄了病人的主訴要點,用藥也對症,從診斷病情到處方都是正確的。可為什麼病人要投訴他呢?就是因為醫生“沒有好好看我一眼”。鄞州人民醫院的一名護士長說,其實像這樣的情況在他們醫院也有發生,有時候問題就出現在一些細枝末節上,甚至往往只是少說了一兩句話,缺少了一個微笑。“好好看一眼”為什麼重要?其實這就是醫患溝通。鄞州人民醫院率先在寧波市區醫院推出醫患溝通制度以來,這樣的細節被更多地關注,如今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寧波市衛生局前天公布了20家大醫院的行風問卷調查,結果鄞州人民醫院排在了第一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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