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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風調查還表明,醫療服務過程中態度較差、醫患溝通不夠,容易引起醫療糾紛。除了少數糾紛是由于醫務人員失職造成,更多的糾紛是醫務人員與病人及家屬的溝通不夠直接造成的!柯春海認為造成醫患糾紛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一類是因患者不了解醫學知識而採取的過激行為,一類則是醫療服務方面存在的問題。但是今年以來,由于醫患溝通不夠,引發的醫療糾紛越來越多。這中間有醫患雙方信任的問題,也是復雜的社會問題的反映。
良好的醫患溝通可以有效預防醫患糾紛的發生,寧波大學醫學院附屬醫院副院長麥一峰對此深有感觸。因此,《辦法》對醫療機構、醫務人員預防醫療糾紛的職責作了明確要求。醫療機構應當建立和完善醫療質量監控和評價制度、醫患溝通制度、安全責任制度;醫務人員應當遵守衛生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和技術操作規範,遵守醫療職業道德,預防醫療事故的發生。
現狀:頻遭打砸,醫院很受傷
辦法:引進人民調解機制和應急處置
今年10月6日,寧波一家市級醫院發生的一件醫療糾紛,病人聚集近70人鬧事,打砸醫院和毆打工作人員,幾次將醫院門急診大門鎖住,嚴重影響了其他病人的正常醫療。還有,象山縣一家醫院發生的一起醫療糾紛,患方聚眾鬧事,追打醫務人員,造成多人受傷;打砸醫院重症監護病房,病房內貴重醫療設備如監護儀等被毀壞,價值達95萬元。有6人被刑事拘留。
在一些重大醫療糾紛中,醫患雙方很容易衝突加劇。在發生爭議時,患方輕則吵鬧醫院,拉橫幅、擺花圈、散發傳單;重則聚眾鬧事,打砸醫院,傷害醫務人員,停屍公共場所,封堵醫院大門,嚴重妨礙醫院正常醫療工作秩序。衛生部門對年度醫療糾紛情況統計,三年來醫務人員被打的有213件、308人,醫院嚴重被砸的有230件。
針對上述情況,《辦法》引進了人民調解機制。寧波市政協委員胡錫浩說,人民調解是我國的一項特有法律制度,對及時化解社會矛盾、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具有重要的作用。他告訴記者,在慈溪週巷鎮有一個醫療糾紛的人民調解組織,效果非常好,成功處理了一些糾紛。調解書的法律效力也被大家所認可。作為醫患之外的公立第三方,可以增加調解工作的公信力。因此,辦法引入了醫患糾紛人民調解機制,拓寬醫療糾紛處置渠道。
對此,寧大附院麥一峰也表示十分贊成,以前衛生行政部門介入醫患糾紛,總是被患者認為是“父親和兒子”關系,往往不願接受調解。鄞州區的王先生,因為一起醫療糾紛曾向記者求助,得知這個機制後,他十分感慨。如今他正為自己的醫療糾紛打官司,當初他就是行政部門調解不成後上了法院,有了這個機制,對患者而言有了更多的選擇,而且更加容易讓患者接受。
對于一些緊急重大的醫患糾紛,柯春海說根據《辦法》目前已經確立了“重大糾紛應急處置預案”。對有聚眾佔據醫療機構診療或辦公場所,尋釁滋事、破壞醫療機構的設備、財產和重要文件資料等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另外,辦法還要求醫療機構制定醫療糾紛處置預案,並報所在地衛生行政部門和公安機關備案,以便醫療糾紛發生後,能夠進行有序處理,保證正常的醫療秩序。麥一峰說,這對把無序的醫療糾紛,引入規範的法律模式下來操作具有很大的意義。維護良好的醫院環境,也是造福廣大患者之舉。(記者 楊力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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