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匯區法院建立的醫療糾紛訴前調解機制,一旦有當事人為醫療糾紛起訴至法院,法院先不立案,征得雙方同意後委託人民調解。一方如果要求做醫療事故鑑定,由醫院墊付鑑定費,直接到鑑定機構作鑑定。根據鑑定結果,再由當事人決定這場官司是否繼續打下去。
本報訊(通訊員 侯榮康 張梅 記者 袁瑋)發生醫療糾紛後,一旦跟醫院對簿公堂,老百姓最怕的是打“持久戰”,一道道程序走下來,有時官司打了一年還沒有判決結果,一顆心總是“懸”在官司上。今天,記者從徐匯區法院獲悉,該院開設“綠色通道”縮短了這類官司的審理週期。
在本市區縣級法院中,徐匯區法院受理的醫療糾紛數年來一直位列首位,這是因為徐匯轄區內擁有數量最多的三級甲等醫院,共有9家,另外還包括各類的專科醫院。法院民一庭庭長盧嘉獻說:“我們每年都要受理100件左右的醫療糾紛案件。法院啟動新模式後,可大大縮短訴訟程序。”
徐匯法院建立的醫療糾紛訴前調解機制,一旦有當事人為醫療糾紛起訴至法院,法院先不立案,征得雙方同意後委託人民調解。一方如果要求做醫療事故鑑定,由醫院墊付鑑定費,直接到鑑定機構作鑑定。根據鑑定結果,再由當事人決定這場官司是否繼續打下去。就這樣,一起起本是劍拔弩張的醫療糾紛經過訴前鑑定,當事人特別是原告方已變得相對冷靜,而前後所花的時間相對于普通訴訟程序來說縮短至少一半。
身患先天性心髒病的胡先生在胸科醫院作先天性房缺修補術,出院後他發現無法恢復手術前的健康狀況。胡先生認為,醫院醫療人員不符合手術操作常規和手術選擇不當是造成他發生上述症狀的直接原因。他來到徐匯區法院遞交訴狀,要求胸科醫院賠償損失近3萬元。
在征求當事人雙方同意後,法院啟動醫療糾紛訴前調解機制,先暫時不立案,由醫院墊付醫療事故鑑定費,由徐匯區醫學會就涉案醫療糾紛作出鑑定,結論為術前診斷明確,手術方式選擇恰當,符合手術操作常規,不構成醫療事故。胡先生對這個鑑定結論不服,于去年7月17日要求上海市醫學會再次鑑定,結論仍是不構成醫療事故。去年8月法院受理此案並審理,最終採納了上述鑑定結論,對胡先生要求醫院承擔醫療過錯責任不予支持。法院依法駁回胡的訴訟請求。
從去年8月立案到同年11月判決,法院審理此案前後只花三個月時間,節省審判時間,提高了審判效率。對當事人胡先生來說這場官司盡管輸了,但沒有因打“持久戰”而有身心疲憊的感覺。
在徐匯區法院受理的類似案件中,許多當事人在獲知鑑定結果對自己不利後,就不再繼續打官司作無謂的“時間犧牲”。也有許多當事人在法院委託人民調解下迅速達成調解協議。綠色通道讓打醫療糾紛官司的老百姓走出“訴訟泥淖”。而對惹官司上身的醫院為早日討得清白,也希望法院能盡快給個說法,徐匯區法院推出醫療糾紛訴前調解機制,對醫院來說也是“福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