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胸引來隆胸第一案
本報記者 阮磊 宋芳科 為您報道 張女士在蘭州一家 醫院做了注射隆胸後,卻長期忍受痛苦,于是將蘭州市某醫院告上法院。 昨日記者獲悉,這起甘肅省首例使用注射隆胸引發的醫療糾紛案已于2006年12月底作出宣判。蘭州市城關區人民法院判定,因被告醫院不具有 醫學美容執業資格而開展醫療美容服務,據此賠償受害者各項損失共計12.5萬元。
婦女美容引發毀容
第一次手術:
變得不對稱 隱隱作痛
2002年,40多歲-的張女士聞訊來到蘭州市某醫院做 豐胸手術,通過咨詢後,張女士得知該醫院手術無須開刀,只需注射填充材料,僅花50分鐘就能達到明顯豐胸的效果。張女士交納了6000元手術費後,該醫院醫師高某便為張女士進行了手術。手術結束後,張女士發現其胸部明顯增大了,覺得很滿意。不料數月後,張女士的胸部開始逐漸變得不對稱,並且隨著時間的推移越為明顯,且常常隱隱作疼。
第二次手術:
未成功 化膿
隨後,張女士找到高某,雙方協商後,高某承諾為張女士進行第二次手術。2004年3月6日,張女士仍由醫師高某作了第二次手術,但手術未能成功,引起化膿感染。
第三次手術:
病情時好時壞
張女士再次與該醫院協商後,醫院為張女士作了切開引流手術,將部分膠體從張女士胸部抽出,術後,張女士在該醫院治療十餘天後出院,但病情時好時壞。而當張女士再次前往醫院時卻發現,該醫院所設的醫學美容科突然消失,且昔日為其手術的主刀醫師高某也不見蹤影,對此該醫院稱,醫院與醫師高某僅為合同關系,並拒絕給張女士進行相關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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