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 陳良軍 實習生 李雪)一名3歲的女孩在中山大學附屬第二醫院住院5天後死亡。
細心的家長之後發現,醫院收費單上一項名為“血氧飽和度監測”的治療,使用時間居然長達808個小時,這相當于至少33天的治療。
治療五天收費808個小時
2007年12月30日晚,已經發燒、咳嗽10多天,並在廣州市兒童醫院治療了數次的小雪(化名)被家長送到中山大學附屬第二醫院。“晚上8點左右到了門診部,當時孩子還能走路,也能說話”,小雪的爸爸厲先生說。
12月31日凌晨,小雪沒有了自主呼吸,但心髒還能跳動,她被安排住院,並用上了呼吸機和心電監測設備。2008年1月4日下午,3歲的小雪隨後死亡。
事情似乎本該到此結束,但過了20天後,厲先生仔細翻看醫院打印出的“病人細目匯總統計”,發現其中一項“血氧飽和度監測”的治療,在數量一欄寫著:808小時;而由同一台機器做的心電監測,數量卻是106小時。
“808個小時有30多天,而小孩住院總共才5天,多收3510元。”
一氣之下索賠千萬被指敲詐
中山二院醫務科一名黃姓科長表示,此事系因護士統計時錯誤操作引起。醫院統計時,小雪第一天共使用血氧飽和度監測8小時,治療費是一次性補收的,“但到了次日,本來應該按每個小時統計,護士卻沒有把之前的8改為1,所以導致連續幾天都多收了7倍的費用。”
該科長表示,病人家屬反映情況後,院方已經承認錯誤,並向家屬道了歉,也對當事護士作出了處理。此外,醫院表示可以將多收的費用退還給家屬,並給予一定的補償。
但就賠償的金額,雙方發生了分歧。醫務科黃姓科長說:“(厲先生)最初提出要1000萬元的賠償,我們認為這構成了敲詐,之後他又改口要10萬元,但這一數目同樣不可能。”厲先生解釋說,自己是一氣之下索賠千萬的,現在只想獲得應得的賠償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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