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房屋隨時有倒塌的危險
常子龍說:爺爺1987年在青峰路居委會第五組建住房10間,一直居住在這裡,並辦理了土地使用證、房產證。
常子龍表示,今年春節前後,開發商開始在其住房四週挖土平地。週圍的鄰居陸陸續續搬走了,他們還是沒有和開發商達成一致的拆遷補償協議。常家說,開發商給出的條件是在原地補償兩套住宅,再優惠一個車庫。但他們拒絕了,“我這是兩畝地的院子,怎麼能跟別人家的院子一樣的補償標準?”
常家提出120萬的補償要求,開發商拒絕了。常家說,開發商隨便怎麼拆,但不能侵犯他們家住房的安全。隨著拆遷的進行,常子龍說,由于住房附近的土不斷被挖掘,地基已經外露,房屋隨時有倒塌的危險,目前雨季快來臨了,危險隱患不斷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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