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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摘要:“有些情況下確實很難決定取舍”,徐教授說,“例如孕婦在孕期檢查時,發現患有惡性腫瘤,如果繼續保留胎兒,可能會加速病情進展,耽誤孕婦的治療;如果為接受治療放棄了胎兒,在手術或者放、化療後,有可能會永遠失去生育能力,再也不能懷孕了。
妊娠和分娩本來是件讓人高興的事,但是有時候會面對無法逃避的取舍問題。隨著社會的進步,患者對醫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既要保大人,又要保孩子!然而醫生不是萬能的,即使再努力,有些事情也左右不了,有些孩子需要被放棄。
醫學還不能滿足患者需要
上海交通大學醫學院附屬第一人民醫院產科主任徐先明教授對《生命時報》記者說,現代產科的治療理念是“保障母嬰健康”,母和嬰的地位平等,我們力爭全保,為此,產科醫生做了不懈的努力。但是社會對產科和產科醫生有著許多誤解,認為生孩子是農村接生婆都能做的事情,一旦發生意外,大家不太能接受,做好了是應該的,出了問題就告你。
然而,醫療環境復雜,醫學的發展目前還不能完全滿足患者日益提高的需求,徐教授說,在母嬰生命均受到威脅時,應該是首先保證孕婦的安全,這時候可能需要放棄胎兒。俗話說,留得青山在,不怕沒柴燒,下次懷孕可能就不會發生這樣的情況了。而且,被放棄的胎兒多是一些預後不好的胎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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