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女在懷孕前最好先排查一下有無宮頸癌
一位來自四川的準媽媽小麗在進行產前檢查時意外驗出宮頸癌,然而此時她已懷孕四個月,得知全切手術後再無生育機會,小麗死活要求保住胎兒。經反復權衡,醫生們通力合作,剖腹產手術和切宮手術同時進行,最終,母子竟都奇蹟般平安。
“宮頸癌下懷孕會給胎兒和母體都帶來危害,不僅胎兒會受到藥物影響,母體也會因懷孕而導致癌變加速,所以我們不提倡‘留’。”中山大學附屬第六醫院圍產醫學中心主任、新生兒科肖昕教授表示。但事實上,很多患了宮頸癌的孕婦都要求能留下胎兒,“所以,我們一般都酌情考慮,如果是懷孕前期發現宮頸癌,應堅決流產;如錯過最佳流產時機患者本身又有強烈生育意願,可考慮生產。但最好是在婚檢和早期產檢時就排查宮頸癌。”肖昕表示。
宮頸癌懷孕容易產“次品”
小麗今年32歲,她在進行產前胎檢時被意外查出患有宮頸癌。“我們確實非常驚訝,因為宮頸癌的懷孕幾率極低,圍繞究竟引產還是生下來,患者和醫生展開了激烈的討論。”
肖昕介紹,女性的受孕必須經過卵子和精子在宮腔內的共存和結合,而宮頸是精子到達宮腔內的必經之路,但對于宮頸癌患者來說,腫瘤和癌細胞的存在會嚴重破壞宮頸和宮腔的環境結構,大量病變產生的血液和膿液會阻礙精子到達宮腔內,就算精子能僥幸遊到宮腔,已經“混亂不堪”的腔內環境也會令受精後的卵子難以著床,無法發育成為胎兒。“如此道路和產區都被破壞,產品很難生產而且容易有‘次品’。”肖昕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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