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成這一群落日益龐大的原因之一是離婚。“我不再愛你了。”“我也是。”“離嗎?”“OK。”成啦。今天離婚是家常便飯,二對夫婦中有一對是注定要離婚的。一家雜志說,要學會“好好”老,“好好”離婚,“好好”死。人都是要老的,也都是要死的,也愈來愈像都是要離婚的。離婚幾乎成了與結婚一樣重要的人生裡程碑。一位漫畫家說:“離婚是結婚圓滿的形式。”還有一位大明星說:“我們有過最好的時光,我們決不願過最壞的時光,所以趁我們好的時候趕快離吧。”今天離婚只比找房子難一點,肯定要比找工作容易得多。
根據調查,離婚案中有70%是女方提出的,主要理由已經不再是丈夫有外遇、丈夫酗酒、丈夫打老婆,而是丈夫“窩囊”,沒有發達起來。妻子在法庭上指著丈夫的鼻子對法官說:“你看他現在這個樣,沒法跟他一起過下去。”法官轉身面向丈夫,丈夫說:“是的,我也只能現在這個樣。”一位律師說:“尤其在80年代,一個丈夫不能在一星期內開上三家公司,有雄心的妻子就認定他沒有本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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