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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免疫是怎麼回事
很早以前,人們就注意到這樣的現象:在烈性傳染病(即瘟疫,如天花、傷寒、白喉等)流行期間,那些染病後痊愈的人往往不會再次染同樣的病,因為在他們體內已產生了對這種傳染病的抵抗力,因而可以由他們來護理病人,最初免疫概念也由此而起:免疫即為“免除瘟疫”的意思,是指身體對傳染因子的再次感染產生的抵抗力,抵抗力的強弱可以用免疫力來表達。所謂傳染因子指的是細菌、病毒等病原微生物,這就使免疫與微生物學密切相關,使人們認為免疫僅僅指身體對感染的防禦功能,而且免疫對身體都是有利的。
隨著研究的深入,對免疫也有了新的認識,認為上述的早期概念並不能確切反映免疫的本質,因為人們發現與傳染病無關的過敏反應、器官移植排斥、腫瘤的發生發展、不育、衰老等。實際上都與免疫有關。所以現代的免疫概念應該是指身體識別“自身”和“異已”的活動,就是一種區分“敵”“我”的活動,“異已”(敵)可以是侵入體內的微生物、輸血不慎而進入的血型不符的他人血液、移植體內的器官、不同于機體正常成分的腫瘤細胞等,這種能刺激機體產生免疫應答的所有的“異物”,統稱為“抗原”。機體的免疫機能,首先是區分自身和異已成分,然後通過免疫過程,最終表現為對異已成分(抗原)的排斥,這種排斥所造成的後果,許多是對機體有利的。如抵抗感染等;但有些則對機體有害,如發生過敏反應,自身免疫病等,所以過去認為免疫對機體都是有利的概念是不全面的。
(馬志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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