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四章 精神疾病病史和精神檢查
第一節 精神疾病病史和精神檢查的特點
精神疾病的診斷主要取決于可靠的病史和全面的精神檢查,與其它臨床科對待軀體疾病相比都有其特點。
一、病史特點
(一)供史者 除神經症患者能主動提供病史外,精神疾病患者多不承認自己有病,否定或隱瞞病情,需要了解病情的人提供病情,甚至多方面提供與發病有關的因素、環境背景、當時的心理狀態及疾病演變經過。其中往往存在著供史者認識的主觀性,有的可能顛倒病因與起病的因果關系,甚至把精神病的症狀當作思想問題。部隊中由于患者的按級遞送,對病情缺乏了解,給採集病史帶來困難。
(二)病史本身的復雜性 精神疾病病史包括的範圍遠比軀體疾病廣泛得多,除現病史和既往史外,個人史中應包括各階段的生長發育史、教育與工作情況、人際關系及環境背景等,還應了解病前性格特征及兩系三代的遺傳關系等。以便從生物、心理、社會多方面去了解一個人的精神狀態及分析精神現象的因果關系。
從多方面採集一份可靠的病史是件復雜的工作,對關鍵問題還要反復核實。
二、檢查的特點
精神疾病的診斷主要依靠精神檢查,運用心理學方法,通過觀察和交談來發現精神狀態的變化,尚不能通過理化等輔助檢查方法來測定。精神現象不像軀體疾病那樣症狀固定,而是經常變化的,這就要求檢查者在交談中善于引導患者暴露內心體驗,且逐漸深入,往往需要多次交談才能把病情摸清楚。由于檢查者對精神症狀認識標準的不一致,容易產生主觀性,而致診斷意見分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