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這個時候,陳豔對自己的身體仍舊沒有警惕。她單純地認為,她只是性生活過多導致腎虛,于是掛了泌尿科號。泌尿科醫生一問病史,大吃一驚,趕忙讓她去看婦科……
說到這裡,陳豔停了下來,而我心裡有了一種不祥的預感。盡管我不相信,那種常見于35歲以上女性的疾病,會纏上18歲的她。然而,接下來從陳豔口中說出的事實,果然印證了我的猜想:她被診斷為宮頸癌晚期。血尿等症狀,是由于癌瘤向前方擴散侵犯到了膀胱。
醫生讓陳豔把自己最親的人叫來,要求她立即住院治療。然而,她最親的人是誰呢?一直跟她持續發生著關系的李瑞給了她500塊錢,說:“我們已經分手多日,我不能對你負責。”而一直很冷靜的劉銳趕來後,聽說已是癌症晚期,立即表示放棄治療。陳豔沒有再找第三個男人,她沒有勇氣再聽到漂亮的拒絕,她很順從地跟著劉銳走出了醫院,並表達了回老家去等死的意願。
劉銳一聲不吭地給了陳豔5000元錢。她沒有真的回家,而是獨自在華強北附近租了間房住。她不想讓親人知道她的事,然而她也不願意死在深圳。春節前,她從週澤華那裡要了一萬元錢寄給父親。她說,用完劉銳給的這5000元錢,自己差不多就要死了,她不想父親為了安葬自己而負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