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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點一:戀愛中的同居,便宜了多少男人?
在壇子裡看到很多臭男人提倡婚前同居,還有一些男人嚷嚷著要找處女做老婆,許多年輕沒有什麼辨別能力的白癡MM往往以自己向臭男人獻身為榮。 又有多少的可憐MM在獻身後被男人一腳踢開?
客觀來說,同居往往是男人佔便宜、女人吃虧的事情。在網上遇到一個友女,她向偶哭訴了整晚,說她自己是如何將貞操交給那個男的,那個男的又是如何在同居了兩年後的某一天借了她錢後一腳把她給踹開! 如果沒有同居,她現在應該可以過得很好,這是個很PL,也很善良的一位MM。
有哪個男人是為了愛一個女人而同居?如果愛她就不會傷害他,會保護她,和她結婚!男人就是為了虛榮!
觀點二:未婚同居便宜了多少女人?
如果一個女人結婚四年,她離開了他,又找了一個老公,這就叫二婚(也可能是更多的婚,暫且不論),那麼這樣的一個她是不能享受一個新娘子才能享受的婚禮的待遇,一般都是男人悄悄的把她領回家,兩個人隨便找個小飯館吃頓飯,領個證書就得了。為什麼?因為是二婚,沒什麼值得慶祝。可是,同居四年的女人(已經不是女孩了),他們就還能穿著“新娘”穿的婚紗,好像多純潔似一樣站站在眾目睽睽之下,來接受人們對“新娘”的祝福!更有被幾個男人過了幾遍手的,仍然能高傲地站在那裡。說不定她的前幾任男朋友也都來捧場,幾個人可能還在談論XX的水平,交流一下玩後感。同居吧,什麼都不耽誤,快樂夠了以後,還能當“純潔的新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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