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晚,南寧市朝陽廣場出現了兩張離奇的“征男友”小廣告,小廣告竟公然宣稱“小偷,你來做我男朋友吧”。在張貼小廣告之前,該女子曾在南國早報網論壇發帖,公布了她的這一想法,記者也曾與該女孩聯系,了解她此舉的原因。
熱帖:一帖激起千層浪
7月10日下午,一位以“總挨偷的女孩”為網名的網友,在南國早報網論壇發帖稱要找小偷做男朋友,一時間,網友紛紛跟帖眾說紛紜。
“總挨偷的女孩”發帖稱,因為以前多次遭受被盜,7月8日又被小偷割包偷了新買不久、價值2000多元的手機,她深感傷心同時又極其無奈。在悲傷和無奈情緒的激發下,遂登錄早報網論壇發帖求助,希望找個小偷作為男友,能夠得到小偷男友的“保護”。
該帖子在早報網論壇迅速成為熱帖,回復和點擊率直線攀升。多數網友極力反對發帖網友的做法,網友“大玉兒”留言說:“你應該學會保護自己!我能理解你的感受,我也被偷過手機,但是你不覺得這樣的念頭很荒謬嗎?難道你要一輩子去依靠小偷,依靠別人嗎?”網友“老公最大”則一針見血:“什麼歪理啊,難不成我想吃豬肉就要找個殺豬佬當男朋友?!”一匿名網友也表示反對:“這樣的情況我也經歷過……小偷只會讓人討厭!要找小偷和自己在一起,自認為受到保護,那就是太過于愚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