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親已經病愈出院,怎麼檢查費中會出現‘屍體處理’費用呢?”家住豐台區東鐵營的王先生說。今年2月,王先生父母因煤氣中毒住進鐵營醫院。父親痊愈出院後,住院單據近日在豐台區社保中心報銷時卻被駁回,因其中一張收費單上有一項為“屍體處理”。
王先生說,因開有“屍體處理”一項的收據日期靠前,導致他父親後面的上千元醫藥費不能報銷。“豐台區社保中心認為,該項收費與之後的其他費用發生衝突,因此拒絕給我父親報銷醫藥費。”並且,他父親還健在,醫院的收費單據卻開出“屍體處理”一項,給老人帶來不良影響。9月10日,王先生找到鐵營醫院,要求收費員賠禮道歉,並要求醫院除賠償該單據引發的經濟損失外,還要賠付名譽損失費5000元。
鐵營醫院財務部工作人員李女士說,因王先生的父母是同時住院,而其母親做了“屍體檢查”一項,“可能是收費員將兩人的單據搞混了”。李女士說,因時間太長,現在無法查實原因,但畢竟是醫院的失誤,收費處已向王先生賠禮道歉,並答應賠償王先生由該單據引發的一切經濟損失,但王先生提出的5000元名譽賠償院方不能接受。
王先生說,此事對家人影響很大,如協商不成,他將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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