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第二中醫院規定,“從10月份到12月份,每名職工都必須往醫院帶住院病人,每少完成一個指標,就扣發工資200元。”副院長彭致善稱這是因為反商業賄賂導致醫院收入大幅下降,只有採取這種非常措施,“解決職工的工資問題是最大的福利”。(12月3日《現代快報》)
一句“解決職工的工資問題是最大的福利”,暴露了這家醫院“行醫為己”的基本理念。由此也可以得知,在那些被拉來的住院者中,不少是充當“冤大頭”的:有些不該住院的被“勸”住了,有些應該早出院的卻遲出院,有些需要到其他醫院的被勉強留下……
如果醫院只此一種方法“吃病人”,那倒不值得太恐慌。可現在的問題是,這只是反商業賄賂後的一種變通辦法,其他還有很多種方法可以“吃病人”,不妨在此羅列一二,供患者小心提防:
吃“回扣”。這是最常見的一種“吃法”。廣東省江門市新會區人民醫院有醫生約200名,卻有140多名陷入了“回扣陷阱”。
亂檢查。海口市一家公立三甲醫院收治一位臉部劃傷病人,住院後的收費清單上竟然有艾滋病、梅毒、乙肝和肝功能、丙型肝炎、尿液、糞便等檢查項目,非常齊全。
倒病人。在南京市某三級醫院工作10餘年的朱華揭秘說,“倒賣”病人的現象在各家醫院都非常普遍:倒賣既可發生在同城醫院之間,也可發生在南京與外地醫院之間;既能發生在醫院內部各科室之間,也能發生在不同醫院的同種科室之間……每“倒賣”一個病人,醫生可從中得到好處費50元至500元不等。
夾“白單”。蘭州大學第一附屬醫院提供的李東每日治療費用結算清單顯示,從2月6日至其去世期間,僅在呼吸機輔助呼吸一項中,幾乎每天都在48小時以上,最高的竟然出現了單日達到143個小時的怪象!14日使用24個小時加壓給氧,而在2月14日當天下午1時左右,李東已經停止了呼吸。
請“醫託”。在桂林市一些大醫院的週圍,寄生著專靠為某些診所拉客的人。這些“醫託”與黑心醫院聯手“吃病人”,每帶來一個病人就領取30~50元不等的費用,而醫院向病人開出高價藥費,價值還不到5元的中藥有時竟開出上百元的價,有些甚至是假藥、無效藥,使得病人病情更加嚴重。
開“密藥”。江西省一醫院的醫生,在一位病人的處方上開出了“49號藥”這種藥品。當這位病人費盡週折弄明白“49號藥”是羅紅霉素後,才知道,同一廠家生產的這種藥在醫院裡賣40.5元,而在藥店裡卻只賣13元。醫院就是用“密碼處方”套住病人不能外出買藥,好賺取高額利潤。
嗜“新藥”。青霉素、紅霉素、復方磺胺甲唑注射針劑……越來越多的廉價藥被“淘汰出局”,取而代之的是無限升級、越來越貴的“新藥”。這些被“淘汰出局”的,更多的原因是藥價利潤太低,有些甚至就是換個名字出現的,只要能給醫院(生)帶來暴利的,就會出現在處方上。
亂收費。福州一醫院向病人收取健康咨詢費,稱是對入住該院的病人征收的病情問詢費用;浙江杭州某醫院給六歲女孩做盲腸手術,費用清單中竟有“陪客費”等……
衛生部官員要求公眾不要妖魔化醫院(生),俗說“乳名是父母給的,惡名是自己惹的”,醫院(生)的種種惡名,始作俑者不正是他們自己嗎?要讓公眾改變對醫院(生)的看法,先請對上面這些“吃病人”方法開藥試刀。醫院不“吃病人”,名聲自然就好起來了。(成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