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民營資本介入醫療衛生服務市場以來,民營醫院曾一度和高價收費、低劣質量劃上等號,這從媒體的歷次報道中都可見到。每次民營醫院惹出“不孕不育”風波後,媒體紛紛使出渾身解數,一路窮追猛打,欲將民營醫院翻個“家底朝天”。然而這些醫院跟百足之蟲一般,坐亂不驚,一待“春暖花開”,便又繼續導演“送子神話”,頻頻遊離于國家法律法規的邊緣,在刀尖上玩弄起“不孕不育”賺錢經來。這不免讓我們困惑:是管理部門手軟還是媒體在本來應該見怪不怪的問題上“小題大作”?那些不了了之的“不孕不育”事件背後究竟還有多少黑幕?還要有多少無辜的患者要為這些違反法律和道德的民營醫院買單 ?
我們不妨深入分析一下上海長江醫院,面對媒體採訪,該院院長瞿菊芳稱:如果因為收費問題將醫院關門,那麼上海的民營醫院差不多都該關門了。上海市衛生局一工作人員認為,對于長江醫院,媒體渲染的“孕婦不孕”才是“致命傷”。該院自2002年成立以來,每年在電視台投放數千萬元的廣告。長江醫院新調入的企劃部助理潘榮認為,“孕婦不孕”危機之所以發生,主要在于醫院的“危機公關”能力太差。可見,鋪天蓋地的“電視廣告”、醫院重金邀買的媒體信任和合作、隱性公關、政府執法力度弱、醫療廣告違規成本過低、醫療資源分配失衡等這些綜和因素促使了民營醫院能屢屢在“不孕不育”風波中依然堅挺!
既然,衛生主管部門面對民營醫院的所作所為,我們不妨來個依葫蘆畫瓢,據其存在的問題,見招拆招,這也應了打蛇打起七寸的道理。筆者認為,對于民營醫院的監管,不妨從以下幾個方面做起:
第一,配合2007年新實施的醫療廣告管理辦法,對廣告的內容和投放媒體嚴格把關,對違法者予以重罰,甚至讓其徹底破產;對于一些播放廣告的不良媒體,建議主管部門進行整改,屢教不改者予以徹底封殺;暢通舉報制度,杜絕醫院和媒體間的一切灰色交易行為,避免金錢漂白後續新聞的交易發生。
第二、建議工商、物價和衛生部門出台針對民營醫院“治療贏利能力最強的科目”的監控和處罰措施,讓違法行為有準確的法律依據。同時,發揮人大代表的作用和輿論監督的作用,嚴格政府行政管理部門的執法行為。
第三、國家從宏觀上展開調控,促使醫療資源更加合理的分布,客觀上減少農村患者湧向大城市,成為一些利欲燻心的醫院手中被宰的羔羊,制造更多的家庭和社會悲劇!希望這些措施早日出台,斬斷一些民營醫院伸向患者的黑手!
第四、加大違法的成本。我們一個發達商業社會裡,金錢的力量不可低估,但不是萬能的!而隱藏在金錢背後的人心則是不可估量的,如果整個社會沒有形成一套針對民營醫院借“不孕不育”診療,大肆圈錢的法律問責體系,那麼違法者在以身試法時,一定會權衡收益與成本對比,選擇利益大者而行動。我們不妨借助一下新加坡的城市管理經驗,有人敢在大街上吐一口痰,將面臨著幾萬元的罰款。這種重罰措施好處就在于,給人心理震懾,每一個市民的素質得到了極大提高的同時,城市潔淨的容貌也得以保持!(Leiman)(來源:醫生在線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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