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上,“醫藥分開”提了多年,因為在落實上要解決的問題較多,所以至今還是個老問題。為什麼“醫藥分開”在落實中會出現“不力”的情況呢?筆者以為是藥品的“利”的歸屬沒有理清,即涉及藥品利益的方方面面都希望自己有更多的獲利,而不願放棄既得利益,所以最後買單的患者當然就成了“擊鼓傳花”遊戲鏈上的最後一環,“吃藥貴”的抱怨成為患者無奈的表達。
現在,越來越多的信息顯示,醫藥不分(即醫院門診藥房賣藥)的局面是需要改革的;因此才有了“醫藥分開”、剝離醫院門診藥房、讓患者到社會上去購藥或者讓藥品經銷商直接託管醫院門診藥房等等的改革思路。
“醫藥分開”沒有問題,醫院賣藥是為了追求利潤也毋庸諱言;問題是“醫藥分開”後,經營藥品的商家難道就不逐利了嗎?從商業的特質和常識來看,指望藥品經銷商把利潤看得“比鴻毛還輕”,把對患者的利益看得“比泰山還重”似乎不大現實。
因此,要使“醫藥分開”的改革措施真正能惠及患者,恐怕還不能完全指望市場行為和商業手段。那麼,“醫藥分開”後,誰來賣藥才能有效解決老百姓“吃藥貴”的難題呢?我以為“政府專賣”的辦法值得實踐。
事實上,由政府專門部門來“壟斷”某種商品的經營,是能有效調控各方面利益的。如果由政府“專賣藥品”,在保證生產廠家合理利潤的前提下,藥品在流通過程中政府部門不以營利為目標,而以社會責任為最高追求,那患者想不受益都難。這方面,成都市在城鄉一體化建設中,推行在農村和城市社區衛生中心實行“藥品統一配送”和“零利潤”的藥品連鎖經營模式值得研究和總結。
有人會質疑,這不是回到計劃經濟的老路上去了麼?我想“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應該不會完全拒絕有價值的“計劃”成分,只要是“能夠代表最廣大人民群眾根本利益”的運營模式,我們為什麼不可以實踐和探索呢?
“醫藥分開”的原則寫進了十七大的報告,表達的是黨和政府解決群眾“吃藥貴”決心,而民生問題正是本次黨代會的一個重要議題。“政府專賣”不過一孔之見,無論“醫藥分開”後誰來賣藥,我們都有理由期待:質優價廉的藥品將讓“吃藥貴”的抱怨逐步消失。(廖志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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