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日,讀者向本報24小時新聞熱線6774488反映,孕婦劉女士在貴陽求恩百姓綜合醫院產下一子,但醫院在未征得家屬同意的情況下,對初生嬰兒擅自進行手術治療,最終導致嬰兒死亡。對此,劉女士及家屬向醫院索賠60萬元。
據劉女士的家屬介紹,10月1日,他們將劉女士送進求恩百姓綜合醫院待產。次日凌晨2:30,劉女士順利產下一子,但孩子出生後,出現全身皮膚青紫的症狀。而醫院並未征得家屬的同意,就對嬰兒進行洗胃,兩天後,嬰兒病情加重,被送進貴醫附院搶救,最終死亡。
“後來的鑑定結果表明,責任全在醫院。”這位家屬說,事發後,他們請求貴陽醫學院法醫鑑定中心對嬰兒的死因進行鑑定。記者看到,鑑定書上顯示,嬰兒“系在洗胃插管過程中導致胃全層穿孔、急性彌漫型腹膜炎,最終因感染中毒性休克而死亡”。這位家屬說,目前,他們向醫院提出索賠60萬元,但醫院沒能給他們滿意的結果。
昨日上午,記者來到求恩百姓綜合醫院,醫院李院長接受了記者的採訪。
據他介紹,當天劉女士的兒子出生後就出現“全身皮膚青紫”和“哭聲弱”的症狀,經醫生確診為新生嬰兒青紫窒息、羊水咽下綜合症及缺血缺氧性腦病,並疑為敗血症。醫院立即對嬰兒進行搶救性治療。至于為何沒有征求家屬的意見,李院長說,這是常規治療,不需要家屬簽字。
李院長說,經過幾天的治療,嬰兒的病情加重,但剛開始,家屬並不同意轉院治療,直到10月4日早上7點半,經醫院再三動員,家屬才同意將嬰兒轉院。當天下午,嬰兒轉院後搶救無效死亡。
李院長告訴記者,鑑定結果出來後,家屬邀約50多人到醫院討說法,要求醫院賠償60萬元,並將醫院大門堵上,致使醫院日常工作無法開展,損失嚴重。針對鑑定結果,李院長說,他們希望劉女士及家屬通過法律途徑解決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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