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衛生局網站掛出的最新通告稱,從本月1日起,廣州市民到市、區所屬的40多家醫院就醫,只要拿著“統一版本的病歷”,不需再像以往一樣每到一家醫院就買一本新病歷。有市民擔心,病歷實施“一本通”之後,如果之前的病歷涉及“個人隱私”,轉換新的醫院後,“個人隱私”可能會受到侵害。有關負責人就此表示,如果病人認為之前的病與現在的就診沒有關系,可以要求醫生“不看那幾頁”。
“如果病人認為之前的病與現在的就診沒有關系,可以要求醫生‘不看那幾頁’”?筆者橫看豎看,總覺得這話不對勁兒----認為之前的病與現在的就診沒有關系的標準是什麼?判斷的依據何在?如果患者有對疾病的判斷能力,那還要醫生幹什麼呢?
事實上,很多看似不相幹的現象之間,在醫學上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系。比如有人以“不孕”為主訴就醫,卻又刻意隱瞞做過人工流產的病史,就可能導致醫生診斷與治療的偏差----忽略輸卵管堵塞等人工流產的並發症,盲目地按原發性不孕進行治療。同樣,一個心髒病患者或許以為罹患梅毒是他的個人隱私,但可能梅毒恰恰就是他的病因所在,因為三期梅毒侵犯的就是心血管系統!諸如此類,不勝枚舉。
隨著民眾維權意識的提高,隱私權逐漸受到重視,這是好事,但凡事過猶不及,矯枉過正是我們最愛犯的毛病。比如患者的病情,對其他人來說,自然是“隱私”,但對醫生來說,就不應該是“隱私”----患者不將罹患疾病過程的“隱私”講給醫生聽,不將患病的“隱私”部位給醫生看,醫生憑什麼下診斷、開藥方、做治療?
病歷,是醫生對患者病情和就診情況的客觀記錄,實行病歷“一本通”的目的之一,是解決一個人擁有不同醫院的好幾本病歷的麻煩,更重要的是為醫生提供就診者的既往病史,避免不必要的重復檢查與重復治療,以利于診斷的準確和治療的優化。再說,門診醫生查看病歷,並不摘錄和傳播其中的內容,何來“侵犯隱私”之說?
當然,如果有人真的將“隱私”看得重于健康甚或是生命,那是他的自由,但不要以此為理由,來限制醫生查看病歷的權利。多花1元錢,買本新病歷,病史就一切都是空白!只是孰重孰輕,還請三思而後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