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3月31日,江蘇南京市在鼓樓區、秦淮區和高淳縣3個區縣同時掛牌醫患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試點成熟後將在全市推開。據悉,由區縣人民調解委員會設立專業調解機構,為醫患糾紛引進第三方參與的調解機制,這在江蘇省尚屬首次。
據了解,南京市3個試點區縣醫患糾紛調委會成立後,根據當事人的申請,受理調解糾紛不收費用。糾紛受理後,明確兩名以上調解人員,一名為首席調解員,一名為協助人員。對已經醫學會鑑定為醫療事故的醫患糾紛,人民調解原則上不受理。轄區內醫療機構發生的醫患糾紛,無論是否參加醫療責任保險,雙方當事人自願申請調解的,調委會應當受理。如醫療單位發生“醫鬧”事件時請求調解員現場調解,調解員可以現場進行疏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