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副局長劉驍悍介紹說,這次破獲的林春良等人利用網絡銷售假藥案件,具有三大特點:
欺騙性強。其在網站上以無中生有的“中國國防腫瘤醫院”和“河北省國防醫院”等名義推銷藥品,並在“單位介紹”裡把“河北省國防醫院”說成是“中國人民解放軍的醫療與科研中心,設備先進、技術力量雄厚的綜合型軍隊醫院”。打著部隊的旗號,利用公眾對軍隊醫院的信任進行欺騙活動。
隱蔽性強。林春良等人承包河北省國防建築工程公司職工醫院和某部隊門診部的“腫瘤科”,以合法的醫療機構作掩護,聘請“坐堂醫生”接受患者電話和網絡咨詢,通過銀行賬號收款,通過郵政快遞發貨,很少與患者見面,因而很難被發現。
危害性大。林春良及其雇用的人員不具備腫瘤治療的專業知識,他們為患者提供“用藥咨詢”,完全是為了推銷藥品,利用患者求醫心切的心理,以高價銷售假藥,使患者不僅浪費了大筆錢財,而且貽誤了治療時機,威脅患者的生命健康安全。
劉驍悍說,這也是網絡銷售假藥案件的共性。在網上進行搜索,違法藥品宣傳、銷售信息非常多,其中不乏一些大的門戶網站。按國家規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只負責藥品宣傳的審批,已刊播的虛假廣告的則由工商部門負責監控。一些制售假藥的不法分子採取各種辦法逃避監管,進行虛假宣傳蒙蔽消費者。食品藥品監督部門發現後只能作為一個線索移交給工商部門,但由于工商等部門不具備鑑定其藥物成分的能力等問題,導致違法藥品廣告被“查死”的比例很小,一些藥品改頭換面後仍進行大肆宣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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