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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期待社會有更多的劉曉琳,但我們又不能不問,為何兩次公共衛生事件的拉幕者都是同一個人?為何安徽省衛生廳派到阜陽的三批專家都不能確診手足口病?其中的制度漏洞有多大?到底誰來把住社會公共安全的閥門?
從3月28日劉曉琳值夜班發現患病孩子異常死亡,到3月31日安徽省衛生廳派出第一批專家,4天調查沒確診病因,安徽省衛生廳又派出第二、第三批專家,都沒有定論,只好請來衛生部專家,到4月15日公布疫情,其間15天寶貴時光,疫情蔓延不止,家長憂心如焚,社會傳言四起。安徽省的疾控中心、全省的傳染病疫情監測系統內,難道就沒有人認識手足口病?難道就沒有人從病亡的患者身上監測出腸道病毒“EV71”?
事實並非如此,根據報道,劉曉琳最晚在4月6日就初步判斷出疫情是腸道病毒引起的手足口病。“4月3日和6日,阜陽市第二人民醫院先後有兩名患兒死亡,這兩名患兒表現出了皰疹症狀。我們兩家醫院的醫生進行了會診,當時,我的意見就是手足口病。”(5月6日《現代快報》)但她的意見為什麼沒有被及時採納?資料顯示,手足口病並不是什麼“怪病”,我國1981年便在上海發現該病,我國引發手足口病的腸道病毒有20多種,EV71病毒是最常見的一種。安徽省三批專家都確診不了該病,不知這些專家是憑什麼進入疾控隊伍的,他們的專業技術水平應打個問號。
兩次疫情的發現,靠的都是劉曉琳本人高度的職業責任感和“天使”般的高尚醫德和人格風範,而不是制度性的。個人的道德自覺成為守望社會安全的閥門,這種情況是非常可怕的。“非典”疫情後,衛生部于2003年12月發布了《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與傳染病疫情監測信息報告管理辦法》,國家開始構建覆蓋全國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與傳染病疫情信息網絡系統。事過4年,如果依照國家規定建有完備的制度,阜陽的疫情就應在健全的機制下被早日發現,即便疫情暫時得不到確定,也不會遷延近月,以至蔓延成公共事件。
阜陽不止人民醫院一家醫院,兒科醫生也不止劉曉琳一名,為什麼在近一個多月時間內只有劉曉琳成為疫情的上報反映者?為什麼國家規定的疫情監測報告制度未能有效落實?不管是痛定思痛,還是亡羊補牢,我們需要劉曉琳這類職業楷模,但我們更需要涉及公眾利益的各種規章制度被堅決貫徹執行,並不斷完善提高。道德和職業能力、品質的制度化,與相應制度規範相結合,可以造就千千萬萬個劉曉琳;而對于諸如衛生防疫這類社會公共治理活動而言,制度的力量才是把住社會公共安全閥門的可靠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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