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荊楚網消息 (楚天都市報) (特約記者劉會文 通訊員洪強 彭堅)昨悉,赤壁市男青年張某拍前妻裸照,先後敲詐勒索18次共2.33萬元,近日被檢察機關以涉嫌敲詐勒索罪提起公訴。
2005年,張某經人介紹與劉某登記結婚,因無感情基礎,夫妻關系破裂,法院于2006年4月判決兩人離婚。張某認為離婚後落得人財兩空,心存積怨,便于2006年5月的一天竄至劉某在廣東東莞的打工地,將劉某帶至一出租屋,強行與劉某發生性關系後,又對劉某的裸體進行拍照。隨後把裸體照片洗出50餘張。
2006年5月底,張某估計劉某可能領取了工資,便打電話給劉某,要其來看自己的裸照。兩人見面後,張某要劉某每月交給自己現金1000元,否則將其裸體照片散布出去。劉某被迫交給張某現金800元。此後,張某採取相同手段多次威脅劉某,每次索要現金1000元至2300元不等。至2008年2月4日,張某先後18次找劉某索要現金23300元。
2008年3月,劉某為了躲避張某的敲詐勒索,從廣東辭工回到赤壁。2008年3月20日晚,張某在廣東因找不到劉某,便將裸體照片張貼到劉某打工的廠門前。劉某得知後,要求取回全部裸體照片及底片。張某同意以12000元錢回赤壁“交易”,並威脅劉某不許報警。2008年4月2日,張某在赤壁城區與劉某“交易”時被守候的公安民警當場抓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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