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生到報名點,向受理報名人員提交:
1、本人有效身份證明及復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證明(包括本人身份證、臨時身份證、軍官證、文職幹部證、護照,台、港、澳考生來往大陸的有效證件)。
如果考生因年齡未滿16歲或正在辦理有效身份證明階段等特殊原因的,可出單位開具的由地市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確認的有本人近期免冠近照的證明辦理報名手續,證明復印件由考點保存兩年,考生也須憑此證明和其他規定證件入場考試。
2、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3、試用機構出具的試用期滿一年並考核合格的證明;
4、6張小二寸正面免冠近照;
執業助理醫師申報執業醫師考試的,還應當提交《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證書》復印件、《醫師執業證書》復印件、執業時間和考核合格證明。
申請參加醫師資格考試的傳統醫學師承或確有專長人員,還需提交下列材料:
1、考試資格考核合格證明;
2、在《執業醫師法》頒布之日前經縣級以上中醫(藥)主管部門批準的有效行醫資格證明;或師承人員的《師承合同》和《出師合格證書》;或確有專長人員被省級中醫(藥)主管部門認可的確有專長證明。
(二)經過初步審核,具備報考資格的考生,交身份證明、畢業證書復印件,試用期滿一年並考核合格的證明,6張小二寸正面免冠近照及其他必須材料;考生考試費,開具相應單據。
(三)憑考試費單據,發放《醫師資格考試報名暨授予醫師資格申請表》、《考生指導手冊》等材料。
(四)考生應認真閱讀《考生指導手冊》,對照考點報名場所張貼的《考生報名代碼手冊》,按照“《醫師資格考試報名暨授予醫師資格申請表》填寫說明”和考點提供的《報名信息代碼手冊》填寫《醫師資格考試報名暨授予醫師資格申請表》並帖照片。考務工作人員不得代考生填報。
1、表中包括:實踐技能考試準考證號、考區、考點、姓名、有效身份證明號碼、性別、民族、考生來源、出生日期、報考類別最高學歷、畢業系(或專業)、行政區劃、畢業年月、畢業學校、畢業證書編號、報考類別、試用期崗位類別、報考次數、是否助理醫師、工作(試用)單位及登記號、通訊地址、聯系電話、郵編、單位所屬、單位系統和醫學綜合筆試準考證號共26個信息字段。
2、填寫要求
(1)《醫師資格考試報名暨授予醫師資格申請表》中姓名、工作(試用)單位名稱、通訊地址三項只須填寫規範名稱;有效身份證明、出生日期、畢業年月、畢業證書編號、報考次數、工作(試用)單位登記號、聯系電話、郵編等八項須填寫相應數字;其它各項須同時填寫規範名稱及相應代碼。規範名稱和相應代碼詳見《醫師資格考試報名信息代碼手冊(2002年修訂)》。
(2)具體項目填寫說明:
1)有效身份證明號碼:指身份證(含臨時身份證)號碼,身份證號碼不足18位的由左向右逐一填寫;軍官證(含文職幹部證)號碼中的漢字部分由《醫師資格考試報名信息代碼手冊(2002年修訂)》“單位系統代碼”中相應的代碼替代,並與後面的阿拉伯數字連在一起,由左向右逐一填寫,例如:考生單位系統為“總後鄞部”,代碼為“22”,軍官證號碼為“後字第12389798”,此欄應填寫為“2212389798”。
2)考生來源指考生是來源于內地、台灣、香港、澳門還是其他國家。
①內地考生需填寫“內地”字樣,代碼填寫“1”
②台灣、香港、澳門考生需填寫“台灣”或“香港”或“澳門”,代碼填寫“2”或“3”或“4”
③外籍考生需填寫標準中文國家名稱(及英文國家名稱),代碼填寫“5”
3)報考類別最高學歷:指與考生報考類別對應的專業最高學歷,不包括與報考類別無關的學歷。
4)行政區劃指考生工作(試用、實習)單位所在地所屬行政區劃。按《醫師資格考試報名信息代碼手冊(2002年修訂)》所提供的行政區劃代碼進行填寫,需分別填寫行政區劃中文名稱和代碼。
5)從2002年開始,持調整合並後高等醫學院校頒發的畢業證書的考生,按照畢業證書上的學校名稱和相應代碼填寫。本手冊提供了截止到2001年3月全國20 所高等醫學院校變更後的名稱(括號內)。成人醫學中專、電大(中專)、自學考試及個體醫無學歷報考人員畢業學校及代碼填寫要求詳見《醫師資格考試報名信息代碼手冊(2002年修訂)》。
6)畢業證書編號:指考生畢業證書上的統一編號,不足17位的由左向右逐一填寫。
7)報考類別與試用期崗位類別:考生應在《醫師資格考試報名信息代碼手冊(2002年修訂)》列出的24種試用期崗位類別中選擇與本人試用期崗位對應的類別及代碼填入試用期崗位類別,同時填寫報考類別名稱與代碼。
8)工作(試用)單位登記號:指由衛生行政部門提供的本人工作(試用、實習)單位統一登記號,不足22位的由左向右逐一填寫。
9)工作(試用)單位應填寫全稱,地市級以下(含地市級)單位可省略省、自治區、直轄市名稱。單位名稱中含有數字的,應填寫漢字數字。
10)公安部所屬邊防、消防、警衛現役人員,一律在“單位所屬”欄填“公安部所屬邊防、消防、警務現役人員”,代碼為“8”,“單位系統”欄填“邊、消、警”,代碼為“05”;軍隊醫療機構聘用人員和軍隊企業醫務人員在“單位所屬”欄填“其他”,代碼為“9”,“單位系統”欄填“其他”,代碼為“07”。
3、考生用鋼筆或圓珠筆填寫考生報名表,除準考證號、考點經辦人審查意見、考區復審意見外,全部由考生本人填寫。
考生填寫的《醫師資格考試報名暨授予醫師資格申請表》具有法律效力,考生必須對所填內容的真實性負責,因考生錯填報名信息造成的一切後果由本人承擔。
(五)考生交《醫師資格考試報名暨授予醫師資格申請表》,考點受理報名人員核驗考生填寫的《醫師資格考試報名暨授予醫師資格申請表》是否準確,名稱和代碼是否一致,無誤後考生離開。
考生提交的報名材料必須真實、齊全、可靠。凡不具備報考資格者通過各種不法手段,偽造有關報名材料的,其考試成績無效;為考生報名舞弊提供方便或知情不報的考務工作人員將按照《醫師資格考試違紀處理暫行規定》第五條進行處理。
報名手續應由本人辦理,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親自辦理的,應由被委託人提交單位證明和書面委託書後方可辦理;被委託人錯填《醫師資格考試報名暨授予醫師資格申請表》造成的一切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考生報名時,應仔細閱讀考點張貼的考生報名方法及程序介紹、考生資格審查說明、收費標準、領取準考證時間和考試時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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